磷石膏堆场生态治理修复(二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调查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“磷石膏堆场生态治理修复(二期)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磷石膏堆场生态治理修复(二期)项目
建设地点:铜陵市义安区长龙山矿区动发石料厂和皖铜湖石料公司废弃矿坑内
建设单位: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性质:新建
公示内容: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7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张先生
联系电话:18756251558
通讯地址:铜陵市郊区铜港路8号
附件:
1、磷石膏堆场生态治理修复(二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
2021年11月22日